关于编报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的通知

来源:
2016.04.21

校属各单位:
      为了全面总结本年度学校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地编报部门决算报告,发挥部门决算在财务管理中的作用,科学、合理安排2016年度部门预算,现将编报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告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各单位须按照《2015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编制说明及参考提纲》(以下简称“参考提纲”)中的项目,认真做好收支预算执行情况分析,客观分析本年度资金使用方向、取得的效果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说明原因、提出相应改进意见。
      二、新增项目要进行详细说明。编报部门决算报告时,要区分常年项目和新增项目,对2015年学校新增项目要进行详细说明。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要提出有效的处理措施和建议。
      三、编报追加预算项目情况说明。各单位需对当年追加预算项目按项目内容分析执行进度、付款进度及资金结余情况。
      四、上报各类收入决算情况。各单位对当年取得的各类零星收入如实填报,不得隐瞒或坐支。
      五、及时清偿借款。凡存在应清未清借款的单位,请于2015年12月25日前凭原始单据报账或归还借款。
      六、固定资产核对。各二级独立核算单位(包括理工宾馆、后勤处、幼儿园、培训安置中心、财务处结算中心等)应与资产处主动对账,务必使年底报表中固定资产金额与资产管理系统数据相符,如有差额请及时查找原因并调账。根据审计厅对学校2014年收支审计中提出的问题,基建处应与审计处、后勤处、资产处对已完工建筑物(包括以前年度)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12月25日前报送财务处进行账务处理。图书馆应对2015年购置及加工的图书资料进行汇总,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图书类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七、及时报账并编报决算报告。部门决算工作时间紧、任务
重,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及时完成各项工作。财务处将于2015年12月25日结账,请各单位通知本单位职工及时报销相关费用,2015年预算项目经费和2014年以前各类专项经费(科研经费和研究生培养费除外)于年底决算时统一清零。
决算报告编报单位含以下校属独立非法人核算二级单位:幼儿园、培训安置中心、财务处结算中心等;高等技术学院(莲湖校区)须针对“参考提纲”的相关内容进行全面总结和说明;后勤处应根据学校要求,做好帐务并帐及清产核资工作。
各单位应抓紧时间编报客观全面的部门决算报告(根据“参考提纲”逐条分析)。
      八、校属独立法人二级单位编报本单位决算报表并报送财务处。西安理工大资产经营管理公司(含智通公司、设计院)、西安理工大馨园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中仪自动化仪表设备公司(注销的情况)、亚盈官方网站机电厂等,须严格按照《陕西省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办法》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高等学校财务资产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规定执行,按规定时间上报年度财务报告,统一纳入学校部门决算报告中反映。
      九、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考核。根据财字[2015]4号文件精神,预算执行检查领导小组对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作为部
门年终考核时的核心指标。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做好部门决算编报工作。
      十、报送要求。各单位务必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将决算报告纸质版(主管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报送至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电子版发送至财务处财务管理中心邮箱:glzx@xaut.edu.cn;联系电话:82312249。本通知及附件均可在财务处网页直接下载。
      附件:

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文件类型: .xls201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报表.xls (84.00 KB)
2015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编制说明及参考提纲.doc
文件类型: .doc2015年度教育事业费决算编制说明及参考提纲.doc (44.50 KB)

 


财务处
2015年11月21日